信實 / 黃聖傑弟兄
《加拉太書 5:22-23》列出九種聖靈果子的特質: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這些品格不僅彼此相連,更反映出一個人與神親密同行的結果,其中「信實」是一個核心的屬性,不僅體現在人與人之間的誠信,也彰顯出人對神的忠誠與信靠。
聖經多處強調神的信實,例如《申命記 7:9》說:「耶和華你的神是信實的神,向愛他、守他誡命的人守約、施慈愛直到千代。」《哥林多前書 1:9》進一步指出,信實的神呼召我們與耶穌基督一同得分。對神的信實之信靠,是信仰的核心。
根據《希伯來書 11:1》,信是「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」。我們若說信神,是否真的相信祂的話語與應許?《提摩太後書 2:13》提醒我們,即便我們失信,神仍是可信的,因祂不能違背自己。這鼓勵我們不斷檢視自己的信心,追求因信稱義的真理(《羅馬書 3:25-28》)。
信心也來自於經驗與生活的累積。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斷經歷神的恩典與同在,信心自然會被堅固。《希伯來書 11:6》指出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。」我們必須相信神的存在,並相信祂會賞賜尋求祂的人。
追求信仰的過程,需要立志與行動。《約書亞記 24:14-15》裡,約書亞呼籲以色列人選擇事奉誰,並堅定地說:「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」這是對信仰最深刻的承諾。亞伯拉罕的信心亦值得學習,雖然環境看似不可能,他卻未曾疑惑,滿心相信神的應許(參《羅馬書 4:19-21》)。信心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經過一次次交託與經歷所累積的,信心不足時,也可以向神祈求。
基督徒的生命應當在真道上堅定不移,如《歌羅西書 1:23》所勉勵:「在所信的道上恆心,根基穩固,堅定不移。」信實的信仰,會反映在我們是否忠心於神所託付的事,無論大事小事,都應盡心竭力完成(參《提摩太前書 4:14》、《彼得前書 4:10》)。
在追求信實的路上,「誠實」是不可或缺的。信實的人說誠實話,不說謊言。《以弗所書 4:25》提醒我們要與鄰舍說實話。《箴言 12:22》也說:「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,行事誠實的,為祂所喜悅。」我們應不時自我反省,是否在生活中保持誠實。
但以理是一位誠實且忠心的榜樣,即便有人刻意找他過失,也無法找到可指責之處,因為他行事忠誠,毫無錯誤(參《但以理書 6:4-5》)。
成為基督徒是神的恩典,我們的回應是以信心與誠實的生活見證榮耀神的形象。對神忠心,對人誠實,這就是信實果子的真實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