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元 25|唸得明白 第十七章 審判

一、審判的意義是什麼?

二、神審判的日子是在什麼時候?

三、神是慈愛的,為什麼還要審判人?

四、世人的行為有明顯的、有隱藏的,神都能一一審判麼?

五、神的審判只限於那一等人?有逃避的可能麼?

六、神為什麼要審判世人?

七、被審判者要分為幾種?並有性質的區別嗎?

八、與耶穌一同執行審判者是誰?

九、將來審判照什麼為定罪的根據呢?

十、怎樣才能逃脫白色大寶座審判的定罪?

十一、為什麼以生命冊為根據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