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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著就是基督 / 賴英夫長老

保羅在腓立比書 1:21 清楚地表明他的信仰立場:「因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。」這節經文成為我們信仰的核心:我們為誰而活?我們是否真實地活出基督的生命?

信徒最大的盼望,不只是今生順遂,更是得著神的賞賜,進入永恆的天國。而這樣的榮耀,是建立在一個清楚的認知:我們已經與主同死,也要與主同活。《羅馬書 6:3,8》指出,受洗就是歸入基督的死,與主一同埋葬,也一同復活。這樣的身分轉變,提醒我們每日當省察,是否「為主而活」?

主耶穌在《約翰福音 6:53》教導:「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」我們藉由聖餐,讓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活著。從那一刻起,我們就不再為自己活,而是屬於主的人——不論生死,都是為主而活《羅馬書 14:7-8》。

我們為何要這樣活?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我們《哥林多後書 5:14-15》,祂為我們捨命,不是叫我們繼續為自己活,而是為那位愛我們、為我們復活的主而活。

要活出基督的生命,我們需要時常認識主的愛。《以弗所書 3:16-19》形容,這愛是何等長闊高深,超越知識,臨到每一個人,並救我們脫離罪與魔鬼的權勢。靠著聖靈,我們才能剛強起來,效法保羅說:「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」(《加拉太書 2:20》)

保羅也教導我們要勇敢、不羞愧地見證主,無論生死,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《腓立比書 1:20》。他的心志與行動展現在服事人、宣講福音、忍受苦難,甚至不懼死亡《使徒行傳 20:17-24》。這也是我們應當效法的榜樣。

如何實踐呢?主耶穌說:「你們若彼此相愛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《約翰福音13章》我們要有僕人的心志《馬太福音20:28》)、一家的精神《以弗所書2:19-20》,彼此相顧,發揮恩賜,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《哥林多前書12:25-26》。

我們也要披戴基督,讓祂的形象在我們身上顯出《加拉太書3:26-27》,無論行事為人、吃喝勞作,都為榮耀神而行,榮神益人,引人歸主《哥林多前書10:31-33》。正如主所教導,我們是世上的鹽和光,當發揮影響力,帶出屬靈的調和與正直《馬太福音5:13-16》。

見證:一位慕道十一年的姐妹,雖然家人以暴力與財產威脅阻止她受洗,但她終於靠主剛強,決定受洗。在洗禮時,她看見血紅的水,象徵主耶穌寶血的大能。這見證提醒我們,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——我們也當靠著主得著力量,勇敢地為主而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