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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信稱義 / 邱明宏弟兄

「因信稱義」是羅馬書的總綱。羅馬書由保羅寫給住在羅馬的信徒,雖保羅當時未曾親訪羅馬,但他透過信徒間的傳遞,了解當地教會的情形,並藉此傳達神的啟示。

作者背景
保羅是猶太人,生於大數,具有羅馬公民身分,在律法上受教於著名教師迦瑪列。未信主前,他逼迫基督徒,但在神的恩典中悔改,成為熱心的傳道人。他強調,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學的,而是從耶穌基督親自啟示來的(加1:12)。

保羅不以福音為恥,因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外邦人。世人都虧缺神的榮耀,但靠著信心,可以白白得稱為義(羅1:16-17)。

保羅進一步教導,真正有益的不是外在的割禮,而是內心的割禮,也就是靈命的更新(羅2:25-29)。信心不只是認知,更需在患難中堅持,才是真實的信心。

羅馬書第八章,保羅分享「穩操勝算的秘訣」,就是聖靈:「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,也必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」(羅8:11)聖靈與我們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(羅8:16)。

餘數在以賽亞書《賽 11:16》、撒迦利亞先知亦提過《亞 13:7~9》,信仰的道路艱難,被神存留得救的餘數,也需經過試煉。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也談到「餘數」:就算大多數人悖逆,神仍然會拯救一些屬祂的子民(羅9:27-33)。

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(羅10:4),人因軟弱難以全守律法,因此神設立另一條路:只要心裡相信、口裡承認耶穌為主,便能得救(羅10:9-11)。

信徒當將身體獻給神,當作活祭,效法基督,不效法這世界(羅12:1-2)。聖徒應該在品行上火熱事奉主,禱告恆切,與人同樂同哭,彼此同心(羅12:9-16)。並且不可以惡報惡,要以善勝惡,不自己伸冤(羅12:17-21)。

保羅也指出,愛是律法的總綱,因為愛人如己就滿足了律法的要求(羅13:8-10)。他提醒信徒要披戴基督,活出新人的樣式(羅13:14),不論生或死,都為主而活(羅14:7-12)。
在教會生活中,信徒間或有意見不同,如猶太與外邦信徒對飲食有不同意見,保羅教導應以愛與包容為先,不使弟兄跌倒(羅14:13-23)。不要堅持己見,而要效法基督,不求自己喜悅(羅15:1-14)。

結語
羅馬書的信息提醒我們,稱義不是靠行為或律法,而是單靠信心。當我們憑信心跟隨主、聖靈內住、彼此扶持,便能在這條天國的道路上不致跌倒。願神幫助我們常存謹慎的心,靠聖靈行事,持守聖潔,直到榮耀見主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