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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聖之道 / 吳岳峰傳道

聖潔,並非只是外在行為的潔淨,更是心靈與生命的分別與奉獻。在《利未記20:7-8》中,神吩咐以色列人:「你們要自潔成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。」聖潔是神對祂子民的要求,也是祂親自帶領人邁向的方向。

一、聖潔的意義
1. 分別、分開
聖潔首先代表與污穢、不義的分別。在《創世記1:2》,神以能力使黑暗與光明分開,顯示出祂創造中的聖潔秩序。《以賽亞書58:13-14》提醒人要分別為聖安息日,專心歸向神。同樣,《哥林多後書6:14~7:1》勸勉信徒要從不信與不義中分別出來,因我們是神的殿,祂要在我們中間行走。

2. 奉獻、歸屬
聖潔也具有積極的意涵,即「將自己奉獻給神」。保羅在悔改後改變人生方向,將自己獻為活祭,在《羅馬書12:1-2》中強調,這樣的事奉是神所喜悅的。《以弗所書4:11-16》則指出,信徒應各盡其職,建立教會,在真道上合一並在愛中成長。
💡聖潔不僅是脫離罪惡的行動,更是積極地獻上自己,全然歸屬於神的表現。

二、為何要聖潔?
1. 因神是聖潔的(彼得前書1:15-16)
神的本性是聖潔,祂呼召我們也要效法祂,成為聖潔的子民。
2. 我們是祂的兒女(約翰壹書3:1-3,利未記11:44)
作為神的兒女,我們要努力追求完全,與父的性情一致。
3. 成為貴重器皿(提摩太後書2:20-22)
聖潔是讓人得以被神使用的重要條件,才能成為合神用的貴重器皿。
4. 得見主的條件(希伯來書12:14)
非聖潔無人能見主。人靠自己無法完全聖潔,必須倚靠聖靈,勝過私慾與罪性(羅馬書7:18-25)。

三、成聖的動力與實踐
耶穌的寶血潔淨我們的罪(希伯來書9:14,10:29)
聖靈加添我們的信心與能力
敬畏神,遠離惡事是每日的操練。
在生活中,我們的行為應以是否造就人與榮耀神為準則(哥林多前書6:12,10:23-24,31)。即便凡事都可行,也不讓自己被任何事轄制。

最後,《腓立比書2:2-8》提醒我們,要以基督的心為心,效法祂的謙卑與順服,領受救恩,活出聖潔的生命,成為神所喜悅的子民。